在欧洲宪法草案中

En résumé (grâce à un LLM libre auto-hébergé)

  • 2005年5月的欧洲宪法草案包含了一项关于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的条款。
  • 该条款规定,每个人都有权受到对其私人生活、住宅和通信的尊重。
  • 公共机构对这些权利的干预仅在法律明文规定且在一个民主社会中确属必要时才被允许。

在欧洲宪法草案中

在欧洲宪法草案中

2005年5月

第172页:

第七条:尊重私人生活和家庭生活

每个人均有权受到对其私人生活、家庭生活、住宅和通信的尊重。

此外:

  1.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且该干预措施在民主社会中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国家经济福祉、维护秩序和预防犯罪、保护健康与道德(???),或保护他人权利与自由所必需,否则任何公共权力机关不得干涉该权利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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